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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来源: 日期2017-11-23 14:21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博士“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根据西交研〔2017〕93号文件精神,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博士生入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的指导意见》(西交研〔2014〕5号)文件要求,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规模

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5名(含公开招考、长学制转博、直接攻博)。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8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优先。

2、网上报名

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为:http://gs.xjtu.edu.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录入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网上报名具体情况请留意交大研究生院网上的通知),考核内容及程序以此办法为准。

3、缴纳报名费

考生登录报名网页按照网页提示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递交申请材料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双面打印,须经本人签字);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份以上攻读博士学位考生推荐书:一份由考生所在单位相当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其他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正教授填写。

推荐书是我院确定博士生申请资格的重要依据,考生在选择推荐人时要足够重视。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由本人撰写,并签字密封直接投寄。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

(4)科研水平和能力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专利或论文正式录用函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

(6)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

(7)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证明的复印件。

(8)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历届生)或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9)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

(10)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5、申请材料递交

除科学研究计划书外,其余申请材料需在2018年1月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邮寄: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教务室,杨欣玥老师(邮编:710049);

(2)直接递交: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教务室,杨欣玥老师,仲英楼B205房间。

备注:① 若递交的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② 面试时需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③ 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④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本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组织专家审阅材料,将在2018年1月14日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公布在学院网页上。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于2018年3月30日在仲英楼B205进行现场确认,3月31日参加综合能力考试,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1)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原件(查验原件);

(2)准考证。2018年3月23日-3月29日期间,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及录取办法

学院成立综合能力考核小组,由学术分委员会成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博士指导教师组成。

1、材料评议:考核小组委派至少3名专家(报考导师不参与评议)对考生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项目、学术水平、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推荐书等进行评议,对申请者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并出具书面评议意见。由学院制定材料评议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西交研〔2017〕93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2、综合能力考核:组织申请者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笔试(含外语考试),专业课考试分为物理专业科目:物理综合(光学、量子力学);材料物理与化学专业科目:材料综合(功能材料、材料科学进展)。按西交研〔2017〕93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30%。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面试小组不少于7名专家(含报考导师)。本环节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品德、科研志趣、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核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并填写综合面试评价表。由学院制定综合面试通过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按西交研〔2017〕93号文件规定,此环节成绩占总考核成绩的40%。

4、录取: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三项成绩汇总排名,按照理学院博士招生文件政策,实行双向选择,确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最终上报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法

咨询电话:029-82668810

联系人:杨欣玥老师

Email: yangxinyue@mail.xjtu.edu.cn

六、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生招生简章执行,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和报考导师沟通,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

                                      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

                                      2017年11月23日

 
 
文章作者:
责任编辑:杨欣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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