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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04-11 18:04 点击:

学院相关教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18〕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说明

此项考试合格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申请人员应以所在学院(中心)为单位集中报名考试。

二、申报条件

1.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1)我校专任教学人员;(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品德及身心条件:(1)品德良好;(2)体检合格;(3)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岗前培训条件:已参加我校组织的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以下四类人员不在受理范围:(1)2018年5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2)兼职教学人员;(3)教辅人员;(4)非我校教职工及其他社会人员。

三、工作安排

1.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查,对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于4月23日前将报名和审查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地址:v.wang@xjtu.edu.cn。学校将于4月30日前将材料公示后统一报教育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本年度的技能考试。

2.报名及审查材料清单:

1)《陕西省2018年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2):每人一式两份,按照填表说明填写,A3纸型正反印制

3)《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申请人请于4月20日前自行打印体检表(A4正反打印),贴本人照片后,盖单位公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150元体检费前往校医院体检,也可持表自行前往西安市三甲医院体检。校医院具体体检项目安排请参考附件4。

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5):A4纸正反打印,需单位鉴定后签字盖章。

5)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查后返回。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查后返回。如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人员,请打印网上成绩信息,单位审核盖章。

7)申请人2017-2018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原件:需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8)考试费用:120元/人(校本部申报人员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3.技能考试:考试方式为现场讲课(可使用多媒体),讲课内容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讲课时间10-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4.资格认定:2018年6月15日至6月20日,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通过后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把学历、学位审核关,及时为本单位专任教学人员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党校学历(除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获得国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各单位要严把资格审查关,不得接受申请资料不齐全的申请。不得为本单位非教学人员和院外人员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如有发现并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82668559

理学院

2018年4月11日

 
 
文章作者:
责任编辑: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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